政策亮點:
建立省、自治區政府間協調推進機製,統籌謀劃促進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舉措,共同解決旅遊業協同發展的重大問題,深化務實合作,爭取國家支持。
鼓勵省內各地方同其他省、自治區相關地方建立跨區域旅遊業發展合作機製。
加強旅遊市場開發合作,協同開發具有區域特色和競爭力的旅遊產品,協同規劃特色旅遊線路,打造連點成線、聯線成麵的區域旅遊圈。
推動旅遊交通一體化,深化省際毗鄰區對接合作,打通省際旅遊交通關鍵節點,加強骨幹線路銜接,形成地區聯通、全國通達的快速客運網絡。鼓勵符合條件的機場、火車站、高速公路服務區等配套建設旅遊谘詢、集散和服務設施,建設特色主題服務區。
共建旅遊行業信用體係,完善區域信用協同監管機製,搭建區域性旅遊業信用監管實施平台,依法推進旅遊行業信用信息共享、聯合懲戒和信用修複,共同打造旅遊信用品牌,優化旅遊業發展環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