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亮點:
打破企事業單位種業人才流動障礙。鼓勵科研院校研究團隊或個人到企業兼職兼薪,原單位保留身份待遇不變。鼓勵科研人員到種業企業入職,從事科研育種工作,原單位編製、職級、人事關係最多可保留6年。
鼓勵高薪酬引入高端人才,支持以科技成果作為股權投資,對成果轉化和市場推廣取得重大成效的,另行給予研發人員利益分成。
鼓勵和支持科研單位和種業企業突破現有人才政策,自行製定國內外種業高端人才引進等更為靈活的人才激勵機製。
依托吉林長春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與“三江”實驗室,統籌建設玉米、水稻、大豆、人參、菌物、肉牛六個關鍵品種創新平台。
省級研發資金每年投入不少於3000萬元,推動平台共創共享共用,平台管理單位可按照非營利原則收取費用用於平台運營管理。
高標準建設省內國家玉米、水稻製種基地,對連續3年在省內年製種麵積達到3萬畝以上的種業企業,由縣級在製種大縣獎勵資金中安排100萬元一次性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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